尊敬的各供货单位:
江苏省医药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,与多年来各位的密切配合和支持是分不开的,随着进货品规的不断增多,数量的不断增加,对我公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为保证贵单位货物及时入库销售,切实保障医院临床用药需求,现请您配合我公司做好以下工作:
1、票货同行。根据药监局的硬性要求,来货单位出库单(有来货单位红章)药检报告(有来货单位章)必须随货同行, 请尽量不要采取邮寄的方式将票据寄给我公司采购员或验收员。
2、送货之前需通知我公司采购员,否则会造成采购员未做采购订单,最终造成贵单位货物不能及时入库销售。
3、对随货发来的票据在货物上作明显标记,并且不能将此件货物误发给其他公司。
希望通过共同努力,保证我们能更好地为贵单位进行服务。
感谢您的配合!谢谢!
江苏省医药公司
2010-11-2